警方不容許「默站」集會 吳國昌指警理據不適當

   【專訪】就有市民擬八月十九日發起在噴水池「原地默站」,以反對香港警察使用暴力對付市民,但遭治安警察局不容許這次集會的事件,議員吳國昌指出,從公開資料來看,治安警不容許集會的理據並不適當,因當局未有說明集會的目的違反了本澳哪一條法律,卻純粹以政治判斷來反對此集會,但並不是集會法賦予當局合理反對這個集會活動。

 吳國昌還表示,對於警方不容許今次的「默站」集會,相關發起人其實可以按照集會法規定的機制,直接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且不用聘請律師,亦不需要預先支付金錢成本。他指,縱使發起人有上訴與否的自由,然則社會應珍惜及正視上訴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