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藝珠海報道】近日,拱北海關所屬港珠澳大橋海關查獲一批違規入境活體外來魚類,並依法實施行政處罰。該案為今年五月《口岸重點管控外來物種名錄》實施以來,全國海關查辦的首宗未經批准擅自引進該名錄物種行政處罰案件。
當日,海關關員在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進境客車通道監管時,發現一輛粵港兩地牌車機檢圖像異常,疑似存在活體動物。經進一步檢查,在該車後備箱發現六個充氣注水透明塑膠袋,內部裝有大量活體魚,合計二百八十尾。
經鑒定,該批活體魚包括蜓尾拉蒙特鯰、鱘形半齒鯰、黑吻鱘身鯰和鐮石脂鯉四個物種。其中蜓尾拉蒙特鯰、鱘形半齒鯰、黑吻鱘身鯰均屬於甲鯰科,被列入《口岸重點管控外來物種名錄》,共一百零七尾。
今年四月十三日,海關總署等六部門聯合發佈《口岸重點管控外來物種名錄》,五月一日起正式施行。該名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和《外來入侵物種管理辦法》制定,涵蓋四大類二十一個科(屬、種),明確首批需在口岸實施重點管控、具有潛在入侵風險的外來物種清單,為一線精准執法提供了明確依據。根據規定,未經批準,擅自引進該名錄內外來物種的,海關將依法沒收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作為名錄實施後的首案,辦案過程需準確把握《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的適用邊界,釐清行為認定,港珠澳大橋海關嚴格落實執法錄影、物種鑒定、當事人查問等全流程取證要求,固化完整證據鏈條,經多輪法制研判、審慎論證,最終依法沒收涉案外來物種一百零七尾,並處罰款五點零七五萬元。該案件的查處,為全國口岸落實外來物種管控新規提供了典型執法範例。
海關提醒:根據法律規定,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引進外來物種,禁止攜帶活體動植物(犬、貓除外)進境。違反規定的,海關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