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城市規劃委員會2026年度第五次平常全體會議昨下午舉行,討論15份規劃條件圖草案,通過14份,當中包括美副將大馬路四號,業權人擬興建老人院。
據介紹,美副將大馬路1幅面積690平方米私有土地,計劃建社會設施老人院,城規會討論相關土地規劃條件圖草案。有關土地現存部份建築屬「黃東暘書屋」遺址,有委員認為書屋作為本澳碩果僅存的私塾建築遺址,空間佈局與中式建築元素極具文化價值,而對比過往的規劃條件圖,新草案放棄原有的分區保護框架,改為僅要求保留特定建築構件與外觀特色,要求說明理據。
文化局文化遺產廳廳長蘇建明表示,由於老人院舍對消防通道及安全規格有較高要求,業權人依據先前發出的規劃條件圖設計時,發現難以在保留原有歷史建築結構的前提下符合相關法規。加上書屋已空置多年,內部空間曾歷經多次改建,復原難度高。經綜合技術層面與業權人意見後,文化局建議將具體的分區保存要求,調整為指導性原則,轉而強調未來整體建築設計,應融入並彰顯其外觀特色與建築構件元素,在現實條件與文化保育間取得平衡。
會上亦討論火船頭街1幅鄰近司打口428平方米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地段為私有土地,現有1棟2層高的建築物,樓宇高度和建築縮級要參照新馬路規劃作出規範。
有委員表示,火船頭街243至253號一列的建築物,具有超過153年歷史,屬內港拱門第1代建築,建築物空置多年,但立面大部份仍完好,當中的外廊爬石腳線和四瓣花麻石雕刻等均保存完好,不認同草案只建議參考鄰近俗稱「鴉片屋」的拱廊樣式重建,而應按原樣立面重建,令整列建築具有統一性。
工務局局長、城規會主席黎永亮表示,地段建築不屬受保護建築物,相信無必要規範原樣重建立面或保留立面額外增加新限制。
期間還討論路環鄰近船鋪街1幅3,240平方米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土地為長期租借批地,屬於路環村都市規劃範圍,參照文化局意見限高11.6米,其中鄰近水泉公地的A地塊位置須保留範圍內的考古遺產。會上有委員關注A地塊的考古遺址位於兩地塊中間,如何與西側地塊協調等。
文化局文化遺產廳廳長蘇建明回應稱,A地塊4米以上範圍可有建築物,但4米或以下須保留淨空空間,不可有其他覆蓋物;而日後遺址用途和是否開放等管理權則是業權人意願。工務局局長、城規會主席黎永亮表示,政府與業權人訂立新的土地合同時,可設定例如A地塊有考古價值。而根據地籍記錄,A地塊西側與B地塊是同一個公證契約,因此修改土地合同時可一併處理。
另外,有關東望洋新街東昇閣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有關建築現時為衛生局行政大樓。工務局稱,現時若憲馬路相關行人路被擋土牆中斷,因此需要割街以貫通行人路網,未來在工程規劃階段會要求須諮詢公建局意見,以協調擋土牆與行人路銜接的工程設計及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