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算是「停戰」
旅遊局昨日提醒澳門市民暫勿前往伊朗和以色列旅遊。筆者認為當有國家在營造談判假象的同時,可以不宣而戰,狂轟濫炸,在甚麼情況之下才算是「停戰」?
美國和以色列對伊朗發起聯合軍事打擊,不僅導致地區局勢急劇升溫,更釀成了慘痛的人道主義災難。據報導,伊朗南部一所小學遭空襲,遇難人數已達到一百四十八人。其中包括不少兒童;一座體育館被擊中,多達二十名女子排球隊運動員喪生。
此宗慘劇再次揭開自稱「民主燈塔」和「文明先鋒」的國家的假面具。更可鄙的是,以別國「沒有人權」為由去攻打別國,而本身的所為卻顯示出不知人權為何物。此事更告訴世人,以色列軍隊以前所謂的「誤擊」根本就是說謊。事實是它認為要攻擊就攻擊,那管是平民百姓或國際組織的成員。
多個國家和國際組織譴責美國和以色列的軍事行動,呼籲恢復對話,以避免局勢進一步升級。
對話有用嗎?此次事件已開了一個惡例,當一方全無誠意,只把對話當作一種手段的時候,對話即使談出一個看似十分理想的結果,但又能維持多久呢?這次在衝突中處於下風的國家,在有足夠實力的時候,不會爭回它的顏面嗎?有道:「君子報仇,十年未晚。」
當有國家領導人認為本國實力強大,便可以採取「例外主義」,無視任何法規,擾亂世界秩序,這只是受到攻擊的國家受害嗎?甘冒天下之大不韙而發動這次攻擊。說到底只是為了有關領導人的私利,而要其國家和國民承擔損失,並冒可能隨時遭到攻擊之險。古人云:「危邦不入。」硝煙去盡,就立即天下太平?◇
陸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