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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行政程序法典》首場公眾諮詢會舉行 市民關注領導程序的負責人制度

 【專訪】特區政府就修改《行政程序法典》舉行首場公眾諮詢會,有近百人出席共十五位市民發言,圍繞法典基本原則、實務運作、簡政放權等提出意見。

 活動昨日下午三時在公共行政大樓一樓地庫舉行,由法務局代局長吳子健主持。他表示,是次修法目標提升公共行政的效率,推動程序簡化、電子政務發展。諮詢期結束後,將根據所收集的意見及建議,編製諮詢總結報告並對外公佈。

 有發言者關注文本建議引入領導程序的負責人制度。吳子健指出,目的落實簡政放權、權責結合的改革方向。強調作出批准、否決的最終決定權仍保留在原主管官員身上,只是鼓勵部門最高領導人下放權力至下屬,透過分工協作減輕決策官員的行政負荷,提升整體辦案效率。也有意見促增設行政機關一次性告知補正資料的義務,避免「擠牙膏式」多次補件加重申請人負擔。吳子健稱當局認同一次性補正資料的原則,指出合作與善意原則屬雙向約束,不僅規範政府,申請人亦負有配合義務。至於電子通知制度,當事人自主選擇是核心前提。政府鼓勵電子化,但不能強制電子化。如果當事人不選擇電子渠道,行政機關仍要使用郵寄地址、電話等傳統線下方式完成通知。

 吳子健代局長在總結時表示,是次修法對特區政府有序推動重大法典的修訂工作具有重要意義,市民所提的意見極具參考價值,法務局將仔細整理與研究,並繼續優化修法方案,透過重構和完善規範公共行政的法律體系,進一步提升行政效率,使特區施政更符合市民的期望。

 修改《行政程序法典》的公開諮詢期將持續至11月9日。諮詢文本已上載至諮詢專頁(https://www.dsaj.gov.mo/cpa/cpaIntro_tc.aspx)、澳門特區政府入口網站政策諮詢專頁、一戶通平台及商社通平台,供市民查閱及下載。市民亦可在法務局、政務服務資訊中心、政府綜合服務中心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索取諮詢文件。

 特區政府將於10月23日繼續舉辦1場公眾諮詢會,現場設有葡文及手語即時傳譯,有意參加的市民可透過諮詢專頁或致電28564225預先報名。此外,亦歡迎各界人士透過信函(郵寄或親臨至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19樓法務局)、電話(28564225)、圖文傳真(28710445)、電郵(info@dsaj.gov.mo)、諮詢專頁(https://www.dsaj.gov.mo/cpa/cpaIntro_tc.aspx)、一戶通的手機應用程式和網站(https://www.mo.gov.mo)、商社通手機應用程式和網站(https://www.ab.gov.mo),就諮詢文件的內容提出意見及建議。提交書面意見及建議的市民,請在書面意見及建議的封面或開首處註明「關於修改《行政程序法典》的意見及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