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會上細則性審議《社會房屋樓宇內商業空間的租賃及讓與法律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黃潔貞會後表示,委員會關注未來商業空間如何公平合理分配,商舖類型會否減少等問題。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細則性審議《社會房屋樓宇內商業空間的租賃及讓與法律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黃潔貞會後表示,法案適用對象為社會房屋及經濟房屋的商業空間,委員會關注夾心房屋的商業空間是否同樣適用。此外,法案名稱為「租賃及讓與」,但條文新增「分配制度」,委員會關注名稱能否涵蓋該制度,冀政府進一步說明。同時,委員會亦關注未來商業空間如何公平合理分配,商舖類型會否減少,被分配的指定機構或實體的具體情況,冀政府說明整體的佈局考量。
黃潔貞表示,法案條文新增的免公開招標,招標方式將由口頭競價改為密封標書,維持價高者得;以及租期和續期等問題,首次租賃期由六個月延長至三年,續期時可根據消費物價指數調整租金等。委員亦關注法案的公平性、適用及社會認受性,包括生效日期,以便及時招標;同時關注無償讓與和分配範圍,以及新增的租金豁免機制實際操作、租金調整機制的取向等,期望政府代表列席會議時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