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汽車在跨海大橋上超車 治安警去年共檢控廿六宗

 【特訊】治安警察局表示,去年(二0二五年)於跨海大橋檢控共廿六宗重型汽車超車。

 治安警表示,根據該局數據顯示,二0二五年於跨海大橋檢控重型汽車超車共廿六宗。認為重型汽車制動距離較長,隨意變道容易引發交通事故,且事故後果通常較為嚴重,強調,重型汽車必須遵守法律規定靠左行駛,避免違規受罰。

 治安警稱,重型汽車行經本澳跨海大橋須遵守行車規範,一律靠左側車道行駛,嚴禁隨意超車及作出其他危險駕駛行為,慎防引致交通事故。友誼大橋適用第七0/九五/M號法令《嘉樂庇大橋、友誼大橋及引橋規章》第八條第四款,禁止重型汽車於大橋及引橋範圍內超車;西灣大橋則依第二一/二00五號行政法規《西灣大橋規章》第六條第三款,同樣禁止重型汽車超車。違反上述規定,可依法科處罰款六千澳門元。而澳門大橋沿路設有禁止重型汽車超車標誌,如有違反將依《道路交通規章》科處罰款六百澳門元。

 依相關法律規定,重型汽車為避開障礙物或故障車輛(非因交通阻塞而不能移動),不視為「超車」。駕駛者應提前使用方向燈,在確保行車安全下繞行避開障礙物或故障車輛,並盡快駛回左側車道。

 此外,重型汽車駕駛者行經「禁止重型汽車超車終止」及「對行進中車輛以訊號所作之一切禁止終止」垂直標誌後,方可進行「轉線」或「超車」動作。

 治安警察局局呼籲駕駛者務必嚴格遵守跨海大橋的相關規定,重型汽車應自覺靠左通行,同時該局亦會持續監察跨海大橋的通行秩序,以確保道路使用者的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