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司警在本月十九至前(二十四)日,於警察總局統籌下進行「冬防行動」,行動中揭發四宗不法匯兌案,拘捕四名本澳及內地「換錢黨」,扣押資金及籌碼折合近三十七萬澳門元。
司警在四宗不法匯兌案中,共拘捕三名內地男子及一名本澳男子,全部無業,扣押資金及籌碼折合三十六萬九千七百多澳門元。四人會被控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罪送交檢察院偵辦。
首宗案件被捕的內地「換錢黨」,姓袁,男,二十四歲。司警在本月十九日凌晨,巡查皇朝區一酒店發現袁某與一名男客人交易,男客人透過手機操作,收取袁某港元現金後進入娛樂場換碼賭博。司警上前拘捕袁某,其後在娛樂場內截獲該賭客。經盤問,袁某承認上月中開始犯案,至今賺取一千五百元人民幣。該賭客供稱早前向袁某兌換二萬港元現金,被截時輸剩二千元籌碼。警方在袁某身上起出八萬三千港元現金及籌碼。
第二宗案件被捕的內地「換錢黨」,姓徐,四十歲。本月二十一日下午,司警巡查路氹一酒店揭發該案,拘捕徐某及截獲在娛樂場內兌碼的男客人。該客人稱早前向徐某兌換二萬港元,被截時輸剩五千元。警方在徐某身上起出十一萬八千港元現金及手機,其供稱今年十月中開始犯案,至今獲利五百元人民幣。
第三宗案件被捕的內地「換錢黨」姓曹,二十九歲。司警在本月二十二日下午,於路氹一娛樂場揭發該案,拘捕涉案的曹某,其承認今年一月初開始犯案,至今賺取十萬港元的利潤。被截的男賭客稱早前向曹某兌換一萬五千港元籌碼。警方在曹某身上起出十二萬一千港元籌碼及一部手機。
第四宗案件被捕的本澳「換錢黨」,姓李,二十九歲。本月二十三日早上,司警在皇朝一酒店揭發該案件,拘捕涉案的李某及截獲一名男客人。李某供稱本月中開始犯案,至今賺三千元人民幣的利潤。賭客供稱向李某兌換三萬港元現金。警方在李某身上起出一部手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