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立法會全體大會細則性討論及表決通過修改《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法案建議僱員最低工資時薪增加至三十五元,即日薪二百八十元,月薪七千二百八十元。建議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政府預計受惠僱員人數約一萬八千人。佔總體僱員人數百分之四點四。以物管和清潔服務等行業僱員為主。當中本地僱員有二千二百人,外地僱員有約一萬六千人。
負責審議的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黃潔貞引介法案意見書時稱,此次檢討是法律規定每兩年一次的例行檢討,針對二零二二年十一月至二零二四年十月的實施情況。政府曾表示調升方案已綜合考量本澳宏觀經濟、僱員權益、僱主營運成本等。委員會關注調升可能對物業管理行業造成的壓力。政府認為本次加幅溫和,行業應能吸收相關成本壓力,並分享了公共及私人物業管理方面的實踐經驗與配套措施。
議員李良汪提到,財政局早前已要求部門在採購保安、清潔服務時,在合同中加入彈性條款以便隨最低工資調整追加費用,但近期仍有部份招標或中標合同未納入此規定。
經濟財政司司長戴建業表示,大部份部門是有彈性條款,有部份部門的確是使用條款在採購清潔保安服務時已加條款進去,要求來投標的供應商,考慮將來合同期間內,若有最低工資的調整在投標價格中也要考慮在內,未來持續推動相關部門朝著有彈性條款加進去。
議員李靜儀、梁孫旭、林倫偉、梁普宇發表聯合表決聲明稱,法律將於明年元旦實施,期望政府加強宣傳,尤其向物業管理等業界說明,協助各方遵守規定。又稱,現行「兩年一檢」機制已預留充份時間收集數據及討論。促請政府進一步優化檢討流程、提升效率,並採用更科學的檢討指標。如需調整,應盡早公佈建議金額及依據,及時提交法案,讓社會特別是業界與大廈管理機關早有準備,減少爭議。
議員崔世平、施家倫、何敬麟、葉兆佳發表聯合表決聲明稱,工商業界對該法案投下贊成票,認同該制度對基層僱員的保障作用,也認可特區政府在平衡勞資雙方利益方面所做的努力。不過,當前經濟復甦不均衡,傳統中小微企業經營困難,承受能力有限。期望政府在施政中注重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為中小微企減負賦能,如簡化行政措施、保障勞動力資源。他們希望政府在研究增加僱員福利保障時,充份考慮中小微企的實際承受能力,通過社會資源承擔相關增量成本。建議未來最低工資檢討工作中,進一步提升制度透明度與前瞻性,穩定營商預期,維護澳門整體競爭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