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業界及政府部門闡介並聽取意見 郵電局辦電信法諮詢講解會

 【特訊】為配合通訊技術快速發展及社會經濟數字化轉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正積極推進《電信法》的立法工作。為進一步完善法案框架內容,郵電局於二0二五年十二月四日至二0二六年一月二日期間,展開為期三十日的業界諮詢,並於今日(十二月十八日)舉行兩場業界諮詢講解會,由郵電局劉惠明局長及相關主管人員主持,向業界代表、專業團體及政府部門詳細介紹法案內容,聽取各方寶貴意見。

 《電信法》法案旨在為澳門電信網絡的建設、管理、經營及服務提供,建立一套完整且具前瞻性的基礎性法律框架。新法案將取代已實施超過二十年的第一四/二00一號法律《電信綱要法》,以建立一套以「技術中立」為核心的匯流監管制度。在新制度下,網絡建設和服務提供將獨立發牌並採用申請制度。

 網絡營運商可透過共用無源基礎設施或租用特區政府指定提供者提供的管道空間及其相關輔助設施,加速公共電信網絡的構建;而服務提供者可與網絡營運商合作發展嶄新的單項或組合式的電信服務;電信服務價格的監管將會簡化,以便電信公司能更快地回應市場變化;若電信市場競爭不足,則會對具有顯著市場力量的公司施加特定的監管義務。

 在用戶權益保障方面,電信公司需針對嚴重影響服務的事故,向使用者實施補償機制。同時,將對電信公司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相應提高罰款金額,並增設強制性金錢處罰。至於現有牌照持有人及電信批給合同承批人,則可在新法生效後的六個月內選擇過渡至新牌照。

 是次諮詢是法律起草過程中的重要環節。郵電局代表在會上詳細說明了《電信法》的各項要點,與會各界代表踴躍發言,提出多項具建設性的意見及建議,郵電局代表逐一作出回應及解釋,雙方進行了積極而深入的交流。劉惠明局長於會上感謝各界的參與,並表示期望透過是次諮詢,廣泛匯聚業界、專業團體及政府部門的意見,共同完善《電信法》草案。郵電局將綜合分析所收集的意見,致力構建更優質的營商環境,提升電信服務品質,推動澳門電信業與特區共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