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貸款案第一被告指與第六被告 純屬業務往來關係

 【特訊】涉及高達約四點五億元的華人銀行貸款詐騙案,繼續在初級法院開庭審理。第一被告華人銀行前行長邱慧珠繼續否認指控。又稱同第六被告劉海貴純屬業務往來關係。

 昨日庭審多名律師問邱慧珠有關貸款審批及風險評估等相關問題。

 邱慧珠稱,貸款審批需經多層批准,而批出貸款並不增加其個人收入,涉案文件造假並手非銀行所能控制。又稱疫情期間,本澳大部分工程公司都處於經營困難階段,根據金融管理局當時發出的指導性文件,呼籲銀行業界將還款還息時間推後,因此當時批出多筆貸款予涉案公司,主要是為了扶持困難企業,協助它們度過難關。

 關於同商人劉海貴等人合謀詐騙銀行貸款指控。邱慧珠稱,在二0一五年擔任行長,通過同事介紹認識劉海貴,劉海貴純屬業務往來關係。(第六被告劉海貴,庭審至今一直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