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批台無理取鬧 促台務實批准陳同佳入境

 【香港中通社十月二十一日電】(記者李焯龍)台灣殺人案嫌疑人陳同佳在香港刑滿出獄將滿一年,至今赴台自首遙遙無期。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二十一日表示,香港沒有限制陳同佳離境,台方以欠缺司法協助和港方證據為由不批准陳同佳入境,乃是無理取鬧,出於政治考慮。希望台方改變「你急我不急」的態度,不要再作任何政治考量,務實地容許陳同佳赴台自首。

 當天下午,李家超在政府總部會見傳媒時表示,非常了解案中受害人家屬的沉痛心情,特區政府由事件發生至今,一直希望陳同佳盡快接受法律制裁,還死者及其家屬公道。

 面對受害人家屬心急如焚、台方故意刁難,李家超想強調幾點事實:第一,陳同佳受香港警方保護,是按風險評估而作出的決定,警方會不時檢討有關風險,以作決定。警方保護的是陳同佳的人生安全,如陳同佳選擇出外辦證,香港警方完全不會阻礙。

 「陳同佳是刑滿出獄,重獲自由,我不可以代他作任何決定,或代他作任何安排。」李家超說。

 就台方要求香港特區提供相關的口供證據,李家超表示,由於現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不適用於台灣,因此香港沒有法律基礎容許特區跟台方進行司法協助。

 他指出,司法管轄區接收逃犯,並不一定需要司法協助或由其他司法管轄區提供證據。過去,香港也曾多次在沒有司法互助協議下,接收從其他司法管轄區回港的逃犯,例如幾年前「荃灣石棺案」,港台兩地通過警務合作,台方將涉案人士遞解出境,香港警方接收涉案人士,當時兩地沒有司法協助,特區政府亦沒有就接收逃犯設定任何前設。

 【又訊】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批評,有人利用十二名港人涉嫌觸犯內地偷越邊境罪的案件,攻擊港府及抹黑警隊。

 李家超指出,如果政府安排十二名港人毋須接受內地審訊就返港,會助長潛逃的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