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車場濫泊 上半年錄得卅七宗

 【特訊】交通事務局消息:交通事務局轄下四十四個公共停車場二零一八年上半年共錄得三十七宗濫泊個案,較去年同期大幅減少九十七宗,跌幅約百分之七十二;當中,電單車佔七部,餘下則為輕型汽車。

 為盡快重新開放有關泊車位予公眾使用,局方已按照《公共泊車服務規章》規定開展處理程序,有五部車輛的車主在拖吊前已繳交相應款項及把車輛駛離,餘下三十二部車輛則由局方、警方或管理公司拖至存車場,其中十一部車輛已被取回、四部車輛已執行註銷或歸政府手續,其餘還有待車主認領或進行相關程序。

 按照《公共泊車服務規章》規定,在公共停車場連續停泊逾八日、停泊在留用或私人泊車位、停泊在妨礙場內運作之位置或佔用多個泊車位均視為濫泊;局方可與相關部門執行處罰程序,包括對有關車輛開立罰單、上鎖、拖走並存放於存車場內;有關車主在接獲有關通知後九十日內未認領相關車輛即視其為棄置,車輛會被轉交予財政部門拍賣,車主則繼續被追討過程中涉及的泊車、移走及按日計算之存放費用。

 網頁App等提供實時泊位資訊

 交通事務局會繼續加強打擊公共停車場車輛濫泊行為,保障有關車位得以合理利用,並提醒駕駛者可透過交通事務局網頁www.dsat.gov.mo和交通資訊站App,即時查閱局方管轄下的四十四個公共停車場的名稱、位置、收費及實時泊車位的剩餘數量;另外,駕駛者透過設於街道上的停車場訊息顯示屏,同樣可以查閱各公共停車場的實時泊車位剩餘數量,以便盡快找到車位停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