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錫悅方面申請法官回避

 【香港中通社一月十三日電】韓國總統尹錫悅方面十三日向憲法裁判所(憲法法院)提交法官回避申請。

 尹錫悅的律師團表示,團隊認為憲法法院鄭桂先法官無法對案件進行公正的審理,故申請其回避。律師團主張,鄭桂先是帶有明顯進步傾向的「韓國法研究會」會員,並曾擔任會長。她上月在人事聽證會上回答國會議員提問時對該案的事實關係和法律觀點進行了預斷。

 律師團還表示,鄭桂先的配偶是一家公益人權法基金會的律師,該基金會的董事長則是彈劾案國會律師團的共同代表。

 根據《憲法裁判所法》規定,除法官和當事人是親屬關係的情況以外,若存在法官難以進行公正審理的情況,當事人可在庭審開始前申請法官回避。若憲院認為當事人以拖延時間為目的提出該申請,可予以駁回。

 與此同時,尹錫悅方面還對憲院本月三日結束庭前會議程式、決定十四日啟動正式審理一事提出異議申請。

 另外,尹錫悅的代理律師石東炫說,團隊十二日正式請求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暫緩執行對尹錫悅的拘留令。被問及「暫緩執行」是否意味著「推遲執行」時,石東炫說,律師團的重點是勸阻公調處不要執行拘留令,具體措辭並不重要;尹錫悅方面主張的立場是拘留現任總統不妥,不可執行拘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