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串謀外國勢力案 明日上午在高院判刑
【香港中通社十一月三日電】因「35+串謀顛覆政權」案被判囚四年八個月,仍在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去年六月在監獄被捕,被控於二0二0年七月至十一月間,與羅冠聰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黃之鋒早前承認控罪。司法機構網頁三日顯示,案件將於十一月五日上午九時半在高等法院判刑,預計需時三十分鐘。
黃之鋒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罪指,他於二0二0年七月一日至十一月二十三日期間,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案情指,黃之鋒擁有多個社交媒體及網絡平台賬號,平台內所有帖文均由其本人發佈或者經過其認可。在香港國安法頒佈前後,黃之鋒與羅冠聰持續呼籲外國向中國及香港特區施加制裁等不利舉措,透過出訪海外、會見外國政客、發起聯署,以及在社交媒體推廣名為國際戰線的游說活動,落實相關行動。香港國安法生效之後,有關游說並未停止。
根據香港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一經定罪,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屬罪行重大,則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終身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