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公報」內容簡介
【特訊】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公佈了若干批示,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二六一/二0二六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六/八三/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二款B項所指為單位評估之目的將在公式內使用的每平方米單價》,自公佈翌日起生效。該批示訂定了第五六/八三/M號法令《政府住宅單位轉移予其承租人章程》第十八條第二款B項所指的,為計算單位評估之目的而在公式內使用的每平方米單價為澳門元四萬八千五百元。◇
(法務局供稿)
【特訊】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公佈了若干批示,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二六一/二0二六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六/八三/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二款B項所指為單位評估之目的將在公式內使用的每平方米單價》,自公佈翌日起生效。該批示訂定了第五六/八三/M號法令《政府住宅單位轉移予其承租人章程》第十八條第二款B項所指的,為計算單位評估之目的而在公式內使用的每平方米單價為澳門元四萬八千五百元。◇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