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蔡天鳳碎屍案續審 兇手分工買兇器及借車
【香港中通社十月二日電】香港蔡天鳳被殺及肢解案十月二日續審。控方繼續在高等法院作開案陳詞表示,案件屬有預謀犯案,鄺球、鄺港傑及鄺港智均有不同分工。
控罪指,三名被告鄺港智、鄺港傑及鄺球,於二0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在大埔龍尾村謀殺蔡天鳳,並在之後阻止合法埋葬屍體。
控方表示,龍尾村鄰居表示案發當天下午四時許,曾聽見單位傳來電鋸聲,後於八時許,聞到煮食的惡臭氣味。控方指是鄺家處理蔡天鳳屍體時的聲響及氣味。
控方亦指,鄺球視察龍尾村單位期間,與兩名兒子十一次通話,可見兩人亦有決定租屋。控方亦要求陪審團戴上手套,觸摸懷疑案中兇器的鎚子,希望他們能感受鎚子的重量,從而判斷是否造成死者致命傷勢的武器。
其後,控方展示死者頭部傷勢的照片。
控方向陪審團展示多張閉路電視片段截圖、購買物品的單據等,指蔡天鳳的前家翁鄺球、前大伯鄺港傑連續數天到不同地方採購物品,包括鎚子、金屬湯煲、電鋸、膠箱、手套、砧板、繩等,鄺球有詢問職員哪種機械能分解骨頭。
控方亦指,蔡天鳳前夫鄺港智向其他人借車,再由其餘兩人取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