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公報」內容簡介
【特訊】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一組,公佈了若干批示,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二一五/二0二六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居留許可延遲續期的費用表》,自公佈翌日起生效。經核准,居留許可延遲續期的收費如下:
居留許可有效期屆滿前一百二十日至六十一日內預先繳付費用為三千澳門元。
居留許可有效期屆滿前六十日內,預先繳付費用為七千五百澳門元。◇
(法務局供稿)
【特訊】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一組,公佈了若干批示,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二一五/二0二六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居留許可延遲續期的費用表》,自公佈翌日起生效。經核准,居留許可延遲續期的收費如下:
居留許可有效期屆滿前一百二十日至六十一日內預先繳付費用為三千澳門元。
居留許可有效期屆滿前六十日內,預先繳付費用為七千五百澳門元。◇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