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作選)論「放手」  聖若瑟五校 何俊毅

 「放手」這個字可以是指你在物理層面上鬆開一個人或一件物品,也可以是指你在結束一段感情後主動放手,自此在對方的生命中消失,just let it go,這是另一種意思。

 其實,既然一段關係已經結束,何不早點放手,也算是一種祝福和禮貌。但很多人總是把這份體面誤解成軟弱,覺得先鬆手的人就是先認輸的那個,偏要站在原地耗著,非要爭出個誰對誰錯,非要等對方先低頭認輸。可你不知道的是,你攥著不肯放的從來不是那位已經走遠的人,而是自己耗在回憶裡的大把光陰。

 你會反覆翻看幾年前的聊天記錄,路過曾經一起去過的小店時就停下腳步發呆,會在深夜裡把沒說出口的話在腦海裡演練一百遍,可你唯獨忘了,對方的生活早就翻過了這一頁,早就沒有留位置給你了。你攥著那點殘留的溫度不肯放手,最後燙傷的只有你自己的手。

 真正的禮貌從來不是死纏爛打,不是在共同朋友面前數落對方的不是,也不是隔著社交平台反覆試探對方的動態。是你安靜地退回到自己的人生軌道裡,不打擾,不糾纏,不把曾經兩個人之間的私密細節拿出來當作談資,也不給對方的新生活添任何多餘的麻煩。

 這份放手也從來不是要你立刻把對方從記憶裡徹底刪掉。你大可以保留當初一起看過的日落、一起吃過的那碗雙皮奶的味道,那些曾經真實快樂過的瞬間從來都沒有錯。只不過是你終於願意承認,這段路兩人已經走到了分叉口,接下來的路程,你們要各自去走了。

 你把緊攥的拳頭鬆開的那一刻,不是甚麼都沒有了。而是你騰出來的手,終於可以去接下一杯熱奶茶,終於可以去牽接下一個和你同方向的人,終於可以把之前花在糾結內耗上的力氣,全部放回自己身上。

 這哪裡是失去啊,這明明是你終於把屬於自己的人生,完完整整拿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