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庇道學校前(一)日發生的女教師被潑通渠水案,司警查悉被捕男學生在初二時,因不滿被擔任班主任的該名女教師批評,惟對方今年高三再任其班主任,疑人於是在開學禮前購買通渠水,於課室內迎面犯案。女事主目前仍然留院,左眼有失明的可能。
涉案的男學生,姓杜,十八歲,本澳居民,初二時才開始入讀庇道學校。他會被控以加重嚴重傷人罪送交檢察院偵辦。案中的女事主,六十多歲,本澳居民。
案情指,杜某就讀初二時,女事主曾任其班主任,杜某感到對方對其批評及不滿,導致杜某感到委屈並討厭她,初二後女事主便無再任教杜某。至高二結業禮後,杜某得悉女事主會在高三再任其班主任,杜某感到沮喪及不安,認為女事主會繼續針對他,因而在案發前一周決定計劃用通渠水襲擊對方,目的是希望女事主不能任班主任,或令杜某停學。
及後,至前(一)日該校原本早上九時舉行開學禮。杜某於早上八時在學校附近的超市購買一支通渠水放入背包。約八時十分,杜某在學校中六的課室外徘徊,未見女事主出現,杜某尾隨她進入課室,當時課室內無其他人。未幾,杜某便從背包取出通渠水,迎面潑向女事主,導致其臉部及身體多處灼傷。女事主逃出課室高呼求救,其他教師趕至帶走杜某及報警。事件中女事主及杜某均受傷,由消防救護車送院救治,目前仍然留院。
司警表示,醫生經檢查女事主左眼有失明的可能,左臉及身體皮膚有一成八屬三度化學灼傷。法醫認為女事主的傷勢、嚴重程度及康復期需進一步評估;而杜某雙前臂灼傷,需要十五天康復。司警稱,經調查有跡象顯示杜某因不滿女事主,而用通渠水犯案,導致女事主左眼視力及臉部長期受損。
被問及杜某在校時的操行情況?司警稱杜某無被記過。此外,司警呼籲青少年,遇矛盾或衝突時應保持冷靜克制,切勿以暴力解決問題,應主動溝通或向信任的人求助。如遭遇欺凌或不公,應盡快向父母、老師、學校輔導員或警方舉報,家長亦應多留意子女的日常社交及情緒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