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尹錫悅妨礙逮捕罪七年徒刑 韓最高法院終審維持
【香港中通社七月九日電】韓國最高法院九日就前總統尹錫悅涉嫌妨礙逮捕一案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二審對其處以有期徒刑七年的判決。
韓聯社報道,這是韓國「十二·三」緊急戒嚴事件爆發後,最高法院首次就尹錫悅相關案件作出裁決。由於終審程序無需被告親自到庭,尹錫悅當天未出席審判。
最高法院於判決理由中指出,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對尹錫悅發動調查合乎法定程序,並確認公調處對尹錫悅涉嫌內亂罪擁有偵查管轄權,故原判決並無不當。◇
【香港中通社七月九日電】韓國最高法院九日就前總統尹錫悅涉嫌妨礙逮捕一案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二審對其處以有期徒刑七年的判決。
韓聯社報道,這是韓國「十二·三」緊急戒嚴事件爆發後,最高法院首次就尹錫悅相關案件作出裁決。由於終審程序無需被告親自到庭,尹錫悅當天未出席審判。
最高法院於判決理由中指出,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對尹錫悅發動調查合乎法定程序,並確認公調處對尹錫悅涉嫌內亂罪擁有偵查管轄權,故原判決並無不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