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局發放兩類人士現金分享

 【特訊】社會工作局協助特區政府向符合規定的敬老金和殘疾津貼受益人發放二0二六年的現金分享款項。

 符合資格的殘疾津貼受益人和居住在澳門以外地區且符合資格的敬老金受益人,倘於二0二六年六月十日或之前已完成在生證明手續,可如期於七月獲發放現金分享。倘之後才辦理在生證明,則於完成手續的翌月獲發放現金分享。

 此外,為公帑管理及跟進受益人狀況的目的,社工局持續進行「敬老金受益人核查工作」,受查人士倘未辦理在生證明或核查手續,將會影響現金分享款項的發放。

 查詢可致電社工局查詢專線二八三六七八七八或敬老金查詢專線二八三六六一六六,亦可瀏覽社工局網頁www.ias.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