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市政署早前舉行《零售鮮活食品場所的登記制度》講解會,介紹零售蔬菜、肉類及漁獲場所申請登記的流程、監管規範、經營條件及處罰制度等,加深業界了解合法經營的規範要求,提升食品安全及環境衛生管理。約六十名相關業界代表及市民出席。
講解會於四月九日舉行,市政署人員於會上介紹《零售鮮活食品場所的登記制度》生效後,簡化了申請流程,申請人可到市政署各服務中心遞交紙本申請,或透過商社通於線上申請,市政署收到申請文件後,經核實及確認資料無誤,於三十個工作天內發出登記證明。上述登記制度生效至今已逾兩年,整體運作順暢,至今本澳持有效登記證明的零售鮮活食品場所共四百二十二間。
場所在領有登記證明後,須將登記證明張貼於場所顯眼處;如利用互聯網、社交平台進行經營或宣傳時,須將登記資料上載於有關網絡平台;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亦有責任確保使用平台的經營場所已依法登記,並將登記資料顯示於平台。特別提醒有意開設零售鮮活食品場所的人士,在開業前必須先向市政署提出登記申請,並在獲發登記證明後,方可對外開放營業。違反登記制度的相關規定,可被科處罰款五千至三萬五千澳門元。
市政署自二0二四年一月起推出《前期技術諮詢服務》,有意開設零售鮮活食品場所的人士可免費預約進行諮詢會議,由市政署代表即場解答有關申請流程、所需文件、營運模式、場所設施設備、環境及食品衛生等方面問題,亦可對申請者的初步方案提供技術意見。市政署至今已為業界提供二百五十四場次諮詢會議,提升了後續申請效率。
為便利業界及市民查找登記制度相關內容,市政署於食安資訊網設立「零售鮮活食品場所的登記制度」專頁,提供包括法規詳情、申請手續、規範要求、《前期技術諮詢服務》等內容,同時制定了「《零售鮮活食品場所的登記制度》綜合指南」,詳細介紹有關各類鮮活食品的營運條件及設施設備要求,歡迎登入專頁查閱。
出席是次講解會的人士包括:澳門餐飲業聯合商會、澳門工商聯會、澳門新口岸區工商聯會、澳門蔬菜批發商商會、澳門超市及民生食品協會之會員,以及本澳超市、凍肉、貿易公司、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等機構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