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日前,祐漢七幢樓群之一的「順利樓」地段規劃條件圖草案獲通過。立法議員、共建好家園協會理事長黃潔貞樂見本澳都市更新項目取得新進程,但強調必須進一步關注本澳樓宇進入老化期的問題。據資料顯示,樓齡超過三十年的舊樓超過五千棟,涉及住宅單位佔全澳總數一半。舊區居民普遍反映區域衛生環境不佳、設施老舊,且樓宇結構老化帶來的滲漏水及外牆結構隱患,影響區內居住體驗與安全。她建議當局參考順利樓的經驗,持續加快都更進展,優化規劃條件審批和法規銜接,並因地制宜提供足夠發展誘因,推進重大示範性項目及早落地,切實推動都市更新向前邁進。
黃潔貞指出,因北區人口密度較高,為平衡發展需要,是次順利樓重建可少量增加可建戶數至二百三十六戶。不過,她引述業界意見表示,近期政府在審批都更項目規劃條件時,設置了重建後住宅實用面積限制增加百分之二十、住宅戶數增加百分之五的統一要求;考慮到各區常住人口不一,她認為不宜以「一刀切」的模式進行審批。為此,黃潔貞建議政府應檢視和總結是次經驗,在後續都市更新項目中因地制宜,進行更科學合理的片區統籌規劃,並針對都更重建項目所在區域的居住人口密度,設定不同的住宅面積和戶數升幅上限,從而為都市更新提供更大動力。
她強調,都更項目牽涉小業主、政府及發展商多方權益關係,且重建資金龐大,若條件過於嚴苛,將直接影響項目發展所需的資金平衡,最終導致小業主卻步與項目停滯。她舉例指,舊區小業主多為長者,難以承擔大額重建成本,若重建後缺乏足夠的新增單位出售以平衡建築成本,發展商亦難以進入市場。參考台山公務員大廈成功案例,正是新增的十七個住宅及十四個商舖單位得以平衡開支,方能順利推動項目落實。
她建議土地工務局作為都市更新政策的主責部門,宜扮演更積極有為的角色,參考香港都市重建局的經驗,主導舊區重建進程,並合理整合和運用現有資源,在環境承載力範圍內採取適度增加地積比率等手段,確保項目落實。同時,她又建議當局關注《都市更新法律制度》與包括《土地法》等涉及都市更新的法律之間的銜接問題,指出《都市更新法律制度》雖為舊樓重建設定了業權比例(如樓齡滿四十年為百分之八十),但根據《土地法》批租地項目重建前須先修改土地合約,而此步驟依法仍需百分百業權人同意,期望當局持續吸納社會意見,並檢視相關法律條文修改的必要性,以切實推動澳門都市更新向前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