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聽)禪師的判決   慈惠法師 

所謂「判決」,就是對一件事的是非,有所決斷。據說過去有一對開小吃店的夫婦,為人誠實,待客熱忱,再加上手藝不錯,價格公道,因此有許多客人常到店裏來吃東西。有一天,夫婦倆準備打烊時,忽然看見門外的地上有一個包袱,於是好奇地將包袱打開來看看。哇,不得了啊!包袱裏面竟然是黃澄澄的黃金,稱一稱,足足有六兩重。

這時,老闆心想:「不知道是哪個人遺失的,他現在一定很着急、很難過,我應該想辦法還給他。」就這樣,凡是路經小吃店的過客,或者是來店裏用餐的客人,老闆無不主動上前詢問,希望能儘快找到失主。

幾天後,果然失主回到店裏,他一看到這個包袱,就知道是自己遺失的東西。他心想:這家人幫我保管了六兩黃金,功勞很大呀!理論上我應該要表示一點甚麼,來答謝他們,可是這對我而言,太划不來了,哎呀!實在不想花這筆錢哪!」於是,這位失主就想了一個辦法,說:「多謝你們兩位,這個包袱是我的沒錯,沒有關係,那一兩就算是我回報你們的好了。」

這對夫妻一聽,馬上說:「你可不能這樣說,我們夫妻一輩子誠實無欺,這裏面原來就只有六兩呀!怎能說我們拿走你一兩黃金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