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樓齡逾六十年的台山公務員大廈即將展開重建,大廈管理機關及業主代表昨日表示,目前已有超過九成五業權人簽署協議通過重建,超出法定門檻。目前尚餘四戶需經仲裁程序,業主期望盡快完成手續,爭取年內動工。
逾九成五業權人簽協議通過重建超出法定門檻
台山公務員大廈管理機關及眾多業主昨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召開記者會,宣佈大廈重建進度。管理機關主席李沛嫦、副主席盧學富等主持,詳細介紹重建進程、當前成果及居民的核心訴求。
大廈管理機關副主席盧學富稱,台山公務員大廈建於一九六五年,樓齡已逾六十年,設施老舊破損,存在石屎剝落、漏水漏電等諸多安全隱患,許多住戶因擔心結構安全問題已搬離,目前僅餘約十多戶居住,有業主反映每逢打風下雨,單位內便會漏水,居住環境惡劣。
該大廈分層所有人大會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七日已決議通過重建決議,同年五月四日決議通過簽署授權予重建商向工務局及財政局申請辦理重建批示及「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制度」手續,並非業權轉移。按規劃圖草案樓宇限高為二十點五米。大廈樓高五層,共有九十個單位,其中五戶屬財政局持有,八十六名業權人已有序簽署重建協議書,同意比例達百分之九十五點五,符合法律規定樓齡四十年或以上需獲至少八成業權人同意的要求。剩餘四戶將依法透過仲裁中心處理。盧學富希望特區政府能「急市民所急」,盡快完成仲裁程序,並加快建築計劃的審核與批准,爭取今年(二零二六年)動工。業主同時期望政府能早日公佈「暫住房」的具體租用條款,讓住戶在重建期間順利過渡,實現安居願望。
原業主無需負擔開支
大廈管理機關主席李沛嫦表示,建築商與業主已協商妥當,重建後大廈將增至七層,增設電梯,底層設十四個地鋪,並增加十七個住宅單位。多出的單位將歸建築商所有,以抵銷建築費用,原業主無需負擔重建開支,只需支付三點八萬元律師費。根據協議書內容,整體建築費用估算為九千多萬元。重建後,原業主原則上可按「一個單位換回一個單位」方式,獲得與原有面積(約三十九點一二平方米)相近的新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