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首位陸配立委就職 當局「百般刁難」

 【香港中通社二月三日電】(香港中通社記者鄭竣凱)台灣民眾黨執行不分區立委「兩年條款」,六名新任立委三日正式在台立法機構就職,其中包括陸配李貞秀,她也是全台首位具有大陸配偶身份的立委。然而李貞秀上任前,就因為陸配身份被台當局要求「一年內解職」,甚至有官員稱可不配合其立委工作。

 在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帶領下,李貞秀等六名民眾黨立委三日在台立法機構宣誓就職。針對李貞秀的陸配身份,台內政部門二日稱,李貞秀到職前若未辦理放棄大陸籍,立法機構應予以解職。

 依照台內政部門官員此前說法,「國籍法」規定,李貞秀就職日起一年內需將喪失大陸籍證明繳給立法機構,否則應由立法機構解除職位。也就是說,假若李貞秀未繳交相關證明,她的立委任期恐只有一年。

 行政機構政務委員陳金德三日更聲稱,立法委員屬於廣義公務員,李貞秀就職已明顯違法,「中選會」和內政部門應當收回當選證書。

 有立法機構人士回應該說法指,立法機構依照「中選會」公告遞補名單辦理宣誓儀式,三日是正常辦理宣誓,立法機構非執法單位,也無權解職任何人。

 眼見立法機構可能不接受與內政部門提出的解職要求,民進黨當局內有聲音指,官員可以不接受李貞秀的質詢及索資,拒絕配合其工作。

 對此,民眾黨黨團主任陳智菡指,立法機構非行政機構的附屬機關,二者是平行關係,行政官員必須接受立委質詢、提供資料,這是法律規定的權利與義務;行政官員不應自行依照意識形態辦事,將新住民立委當作政治提款機。

 台媒「聯合報」發表評論指,民進黨當局官員早已用各種方式應付在野黨立委監督,在索取資料上,常常拖延或技術性封殺,要對付陸配立委李貞秀只需「故技重施」;綠營連日出招,要求李貞秀繳交喪失大陸籍證明,是「惡意刁難」。

 民眾黨、中國國民黨對於陸配參政,均強調應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在台灣生活超過十年並獲得台灣身份證的李貞秀可登記為公職候選人,也就擁有參政權。

 當前民進黨當局持續設法阻撓李貞秀就職或正常履行職務,是為了持續渲染與大陸的對抗氛圍,也是台灣行政機構與立法機構對抗一種延伸,從對三讀通過法案的拒絕執行,到對立委就職的不認可,立法行政僵局恐怕還會加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