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我問獄長:犯人受過鞭笞後,是否會改過自新?他說:一般而言,受過笞刑的犯人,大多數人性情轉為比較馴順,多少表示汲取教訓。但是,最可怕的一些捱得起酷刑的人,受刑時默不作聲,咬實牙根,忍得起痛,受得起苦,看到獄卒,眼中爆出憤恨光芒,這些人出獄後,往往向獄方人員尋仇報寃。我問獄長,犯人受了鞭傷,在服刑期間,會有甚麼優待?他說沒有甚麼特別照顧,初受刑痛吃不得東西,扶他上洗手間等等有發燒,或是傷口發現不尋常惡化,便會把他送到獄中金醫院留醫,食品也會稍作優待,待他康復,繼續服刑。依據獄長察所得,犯人受過鞭刑,性情大多有所改變,一般是性情急躁變得溫和平順,凶惡者變得溫和,只是最可怕的是有些人變得沉默寡言,他心中在想些甚麼,沒有人知道,一旦有機會,他會更凶。
他告訴我一宗舊事:某年,監獄收了一個強姦犯,是黑人,但不像一般黑人的牛高馬大,而是像一個發育不良的少年,奀奀瘦瘦,他愛上了自己的表妹,在千里達法例是不許近親婚嫁的。他死心不息,有一回,他趁表妹家中無人,把未成年的表妹強姦了,被拘捕後,被判鞭笞十下,在獄中受刑時,從不呼救求饒,刑滿出獄後,在一個風雨之夜,潛進表妹家中,用刀將表妹全家殺掉,連房子都燒卻,待至警方對他發出追緝時,他已駕船循海道逃往委內瑞拉,最後,委國警察把他拘捕,引渡解回千里達受審,由於案情太重,罪無可赦,被判絞刑。獄長嘆息說:一般人聽被判死刑,夜不能寐,食不下咽,而這傢伙照常生活,毫無慚愧之狀,直至臨上絞架,天主教神父要為他告解,要他懺悔,他一言不發,閒靜地步上絞架,神態自若,這樣冷酷似的犯人,又豈是皮肉受刑能把他嚇倒的?
由打屁股談到一個極端冷靜的殺人犯,扯得太遠了,就此收筆。(四‧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