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控煙新招元旦將實施 罰款升至三千港元
【香港中通社十二月二十九日電】香港衛生署二十九日提醒市民,《二零二五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修訂條例》)中針對吸煙罪行的其中三項修訂將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生效。
該三項措施包括擴大法定禁煙區至幼兒中心、院舍、學校、醫院、指明診所及健康中心的專用出入口三米範圍內的公眾地方。
其次,排隊時禁止吸煙,包括禁止在指定登上交通工具地點輪候公共交通工具時、在指定登上交通工具地點的劃定範圍內逗留時,以及輪候進入指定處所或在指定處所內輪候時吸煙;以及吸煙罪行定額罰款金額由一千五百提高至三千港元。
任何人士在法定禁煙區吸煙,衛生署控煙酒督察會即時票控而不予事先警告。違例者將定額罰款三千港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