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騷小話兒)私隱問題 喬捷
那天晚上在家裏閒坐在沙發看書,小兒子開始練小提琴,應該是梅湘(Olivier Messiaen)的作品,但我一時間想不起作品名來,看着他拉得起勁,我就拿起手機錄了一段,然後戴起降噪耳機,重新回到自己的書本上。書看了二十分鐘,到抬頭發現他還在拉琴,而且節奏出奇地與我在放的電子音樂異常的協調,於是我就把錄下的畫面配上了我在聽的音樂發了上視頻平台。
一個家裏有樂器練習者的人,晚上是如何過的?會發布這內容,主因是我自己覺得有趣,也是和關心我的朋友,分享我們家長可以如何和練習樂器的孩子和諧共處,支持他們對音樂的熱誠。很奇怪,那段不夠一分鐘的短片竟然好多人看和轉發。到前兩天晚上,看到兒子在鋼琴前練習薩提的簡約主義作品《裸體歌舞》(Gymnopédies),我又想故技重施。正想舉機拍攝的時候,他就立刻停下來說:「不要拍了。」這樣他才說起,之前我發的片原來輾轉被他的朋友和同學轉發開去了。雖然把他拍得好帥他沒有反對我的行為,但被拍這一點本身又令他感到尷尬,這種矛盾的心情我自己都好懂,說到底就是自己有沒有被拍進鏡頭和被發布出去的心理準備。簡單來說就像我們要出席活動上台,這就不妨礙我們被發布和分享,我們已經有演和被看見的心理準備。然而有些時候,像這種比較有私密性的時空裏,我們倒不一定想人家把我們拍進鏡頭。
我自己也反省,當網絡分享與生活高度融合,當人人都是記者,人人都是內容創作者時,面對一些公開活動,特別是當拍攝的對象不只是自己的時候,創作者就要非常注意,要確認被攝進鏡頭、被寫進內容裏面去的人到底願不願意,不願意的時候會如何處理素材,這些都應該先得到許可。這一點,我犯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