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2027年起將全面禁止廚餘養豬
【香港中通社十二月四日電】台灣「行政院」四日通過「因應非洲豬瘟之廚餘養豬政策調整及廚餘去化」報告,二0二七年起將全面禁止廚餘養豬,並訂立一年緩衝期,期間豬農仍可使用事業廚餘養豬,期限至明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台灣農業部門為鼓勵豬農盡速轉型,會推出補助措施。
緩衝期間,豬農可以有條件使用廚餘養豬,包含必須獲地方政府同意、完成蒸煮溫度及影像監視系統建置、確保運輸車輛裝設定位系統,且經跨部會聯合檢查合格;不過,豬農使用的廚餘只能是事業廚餘、動物性廢渣及畜禽屠宰下腳料,禁止使用家戶廚餘。
為鼓勵豬農轉型,農業部也作出補助,緩衝期間直接轉型飼料養豬者,將補助轉型飼料,每頭豬新台幣三千六百元;依飼養規模每場補助三十萬元至三百萬元不等;提供金融支持,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農民經營及產銷班貸款等專案農貸的貸款利息補助,利息補助期間,於補助額度內免收保證手續費。
此外,緩衝期間依規使用蒸煮廚餘的業者,仍有轉型飼料補助,但減半為每頭豬一千八百元,其餘補助與立即轉型使用飼料養豬的業者相同。農業部門表示,主要是為鼓勵廚餘養豬場盡速轉型,因此增加誘因,並考量公平性,才會提供「立即轉型使用飼料者」較高補助金額。
對於餵養廚餘黑豬產業,農業部門表示,將成立產業輔導小組,推出黑豬專用飼料配方,全力協助業者轉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