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整車企業供應商賬款 內地發佈支付規範倡議

 【新華社北京九月十五日電】(記者唐詩凝)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十五日發佈《汽車整車企業供應商賬款支付規範倡議》,圍繞訂單確認、交付與驗收、支付與結算、合同期限等關鍵環節,對整車企業與供應商企業採購合同中相關內容作出規範倡議。

 倡議強調,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要求,不利用大企業優勢地位侵害供應商利益,致力於構建「整車─零部件」協作共贏發展生態,共同推動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

 倡議明確,甲(整車企業)乙(供應商企業)雙方通過採購訂單確認訂貨日期等事項;乙方應按採購訂單、交貨通知單約定向甲方交貨;甲方應在接收貨物後及時完成驗收(原則上不超過三個工作日)等。

 在支付與結算方面,倡議提出,甲方支付賬期自乙方交貨並通過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最長不超過六十個自然日(如支付當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若乙方為連續性供貨的非中小企業,經雙方協商,可在一定時間內集中對賬,賬期自雙方對賬日起算;甲方應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集中對賬;如雙方供貨單價暫未達成一致,甲方應按照與乙方最近一次供貨合同單價或開發定點單價計算金額的一定比例先行支付;鼓勵使用現金或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如乙方為中小企業,倡導全部採用現金或銀行承兌匯票支付等。倡議還提出,倡導甲乙雙方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每次簽訂合同的有效期不少於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