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合區商事調解機構近百五十名調解員 崗前培訓結業獲頒證書

 【記者陳藝珠海報道】為落實《橫琴粵澳深度深合區商事調解條例》(下稱《條例》),健全多元化商事糾紛解決機制,提升商事調解員調解能力水準,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至二十五日,由橫琴粵澳深度深合區(下稱深合區)法律事務局主辦,橫琴珠港澳(涉外)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下稱涉外中心)承辦的二零二五年度深合區商事調解員崗前培訓班在琴澳國際法務集聚區開課。

 本次培訓採用理論講解+案例類比授課模式,深合區商事調解機構近一百五十名粵港澳等多地調解員通過「線上+線下」等方式參加培訓課程。香港和解中心、香港國際爭議解決及專業談判研究院、湘潭大學法學部、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暨南大學人文學院、橫琴珠港澳(涉外)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的有關調解領域的理論和實務專家圍繞解讀深合區商事調解條例、調解技巧實戰演練、典型案例深度剖析等核心內容進行專題授課。

 七月二十四日開班儀式上,深合區法律事務局副局長王彥致辭表示,深合區近年來高度重視商事調解行業發展,圍繞打造大灣區商事爭端解決優選地目標,經過不斷實踐探索,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一是通過推出一部《條例》,明確了法律事務局業務主管單位的管理角色,規定商事調解員必須參加崗前培訓和定期培訓方可上崗執業等創新內容,促進商事調解創新發展。二是通過探索一批新模式,目前區內四家商事調解機構均與法院簽署合作協定,成為多家基層法院或珠海中院的特約調解組織。對調解協議的執行初步形成「訴前調解+司法確認」「調解+仲裁確認」等常態銜接模式。三是通過搭建一套體系,以規範性檔明確深合區商事調解員上崗前需滿足「雙十五小時」的崗前培訓和每年定期培訓要求。

 承辦單位涉外中心主任、執行理事吳振表示,作為全國首部商事調解立法的參與者與受益者,見證了中國商事調解的職業化、國際化、專業化道路在橫琴揚帆起航。

 七月二十五日結業儀式上,深合區法律事務局局長鍾頴儀,法律研究和服務處代理處長何仕平,涉外中心主任、執行理事吳振為學員代表頒發培訓證書。

 深合區奉公民商事調解中心調解員郝剛和橫琴國際商事調解中心調解員文才作為學員代表發言。郝剛表示,本次培訓班有豐富的課程內容設置,並通過結合大量實際案例,深入剖析各類商事糾紛的成因和解決思路,讓「理論結合實踐」的效應最大化。文才表示,希望通過本次培訓班,各位學員以「專業之力」助力完善區域糾紛解決機制,推動形成具有橫琴特色的商事調解規則體系,助力深合區打造「國際商事糾紛解決優選地」。

 鍾頴儀為培訓班結業致辭。她表示,本次培訓既是落實深合區商事調解立法的具體措施,也是加快培育高素質商事調解專業人才的必然要求。她期望商事調解員以本次培訓為契機,將培訓所學融入調解實踐,在每一次調解中堅守專業操守與底線,讓糾紛化解既有法理支撐,又具人文關懷。法律事務局將緊密聯動行業協會、公證、仲裁、法院等多方力量,創造更多更好的執業條件,優化調解協定的執行路徑,拓展商事調解案源,讓商事調解行業法治更具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