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運輸工務司司長譚偉文昨日表示,任何建設均不能違反《城市規劃法》、「總體規劃」以及其他相應的法律法規,且現時各部門開展的公共工程都有透過不同渠道和平台向公眾發放項目的建設資訊以及接收公眾意見等。
立法議員林宇滔就增加公共工程規劃透明度提出口頭質詢,運輸工務司司長譚偉文回應時表示,土地工務局一直以來主要按照二零一三年頒佈的《城市規劃法》和二零二一年頒佈《都市建築法律制度》以及施行細則的相關規定,對未有詳細規劃的地區的私人工程發出規劃條件圖。按照相關條文,規劃條件圖是建築及擴建工程計劃的附同文件,是發給工程准照申請的組成文件,一般私人工程必須獲發規劃條件圖後,才能按規劃條件開展下一階段的建築設計工作。
他又稱,至於政府工程,按照《都市建築法律制度》,由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和機構進行的土木工程,無須申請准照,現行法例亦沒有規定公共工程必須申請規劃條件圖。相關部門仍然會向工務局徵詢意見,工務局收到後會按程序向其他相關部門收集意見,綜合後再就項目發表可行、不可行或有條件可以實施等意見。然而,這並非表示公共工程沒有城市規劃方面的考量。
譚偉文指,必須強調的是任何建設,均不能違反《城市規劃法》、「總體規劃」以及其他相應的法律法規,因此,儘管沒有發出規劃條件圖,各項公共工程的開展也是在具備相應規劃條件要求的基礎上進行。而現時各部門開展的公共工程都有透過不同渠道和平台向公眾發放項目的建設資訊以及接收公眾意見,除了一般的新聞發佈外,亦會透過地區溝通、政府部門的諮詢委員會、市政部門的恆常性公開會議等收集社會意見,城巿規劃委員會亦歡迎各部門主動透過城規會向公眾介紹轄下項目的規劃狀況。他舉例如「公建局以前很少面對公眾、很少諮詢,但只是今年上半年,公建局已做了三十四次面向不同群體的諮詢,運輸工務範疇部門正在轉變,由以往與公眾距離較遠、不重視公眾意見,變得主動接觸公眾,此後亦會繼續推動。」他強調形式上可能有所改變,但絕不會忽略對公眾的諮詢,若有需要落區諮詢,也會安排。
另外,議員梁孫旭反映有居民質疑內港南臨時污水處理設施為何選址人口稠密處。譚偉文強調有關選址是合理佈局。原先選址有兩處,分別是現時的內港5B碼頭,以及司打口南舢舨碼頭旁,兩處選址都是人口稠密。但南舢舨碼頭旁空間較窄,難以做到污水處理,故政府決定選在內港5B碼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