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牌後才下注致必勝 兩周騙賭場一百七十六萬港元 莊荷串謀賭客詐騙雙雙被捕

 【專訪】司警偵破一宗相當巨額詐騙案,揭發一名前莊荷涉任職路氹一娛樂場期間,串謀賭客詐騙,賭百家樂開彩後令該客人投注「必勝」,兩星期內騙取娛樂場一百七十六萬港元。警方經調查拘捕兩人,有人承認因賭輸而犯案。

 涉案的前莊荷姓溫,二十五歲,本澳居民,於二零二三年至二零二五年六月初任職路氹一娛樂場;其同黨姓楊,三十八歲,內地人,無業。兩人在一個月前於娛樂場認識,其後串謀在賭枱上出術詐騙,他們會被控相關罪名送交檢察院偵辦。

 案情指出,上月(六月)二十五日下午,司警接獲路氹一娛樂場報案,指早前發現場內一名前莊荷,於在職期間聯同一名客人犯案。警方經調查至翌日(二十六日)在關閘口岸附近拘捕溫某,隨於新口岸一娛樂場拘捕楊某,兩人承認早前因賭輸錢而合謀詐騙娛樂場。

 司警經調查,發現溫某於今年五月二十五日至上月七日合共七次作案,每次於凌晨時份溫某在百家樂檯當值期間,楊某扮客耍樂,趁該檯無其他客人及職員,賭局開「幸運六」時,開彩後楊某才投注五千至一萬五千港元,溫某故意令其勝出並照派彩,七次合共詐騙娛樂場一百七十六萬港元。兩人供稱之後平分騙款及已輸光。警方在兩人身上共起出三部手機及一萬港元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