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談傳真)版權與後人  李倩恩

上星期的一天,接待一幫從香港過澳門的出版界人士,中午吃飯時,一個專門做版權貿易的女士問我,你有沒有發覺,現今世面上冰心的作品,越來越少了?

說句實在話,這種情況我倒沒關注到。印象中,冰心是一九九九年初過世的,依據內地的相關版權法律,要到二零四九年,冰心的著作,才可以自由出版。在二零四九年之前,想要出版冰心的作品,都需要得到她的後人書面許可。當然,這不是白給的,需要交納一定的費用。在版權到期之前,冰心所有作品的相關收入,都歸其後人所有。除非冰心另有遺囑安排。冰心有一子兩女,在其後人裏,特別是其兒子與孫子之間,關係不睦,世人皆知。

那女士又說,冰心的後人很麻煩。這個後人同意了,但那個後人又站出來質疑。還說在他們做版權貿易的圈子裏,大家已形成共識,與其被扯皮,甚至牽連上官司,還不如乾脆不出版其作品。

冰心的兒子兒媳離婚後,冰心的孫子就在冰心位於北京八寶山墓園的墓碑上,用紅漆寫了八個大字:教子無方,枉為人師!當時,還驚動警方,列為刑案。後發現是家庭糾紛,因此廣為人知,為國人恥笑。冰心的形象,在讀者心目中,也因此打了不少折扣。

做版權貿易的人,都怕牽涉到侵權問題,可能一上法庭,就曠日持久,弄到生意做不成,精力分散,無端受累。所以,作者過世之後,其後人的處世之態,也關係到其版權的交易,作品的流傳。如果如冰心的後人,换誰都怕,誰願惹禍上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