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死胎冰存兩年未處理屍體遭起訴 港籍女子被判囚四月緩刑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九日電】香港籍黃姓女子兩年多前在台中一處醫院產下死胎,胎兒遺體冰存逾兩年未處理,被檢方依遺棄屍體罪起訴,台中地院審理考量她與禮儀公司達成調解,判她四月徒刑、緩刑兩年,可上訴。
依據檢方起訴書指出,香港籍二十六歲黃姓女子於民國二0二二年十一月六日,在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產下一具死胎,胎兒約二十一週、重三百四十五克,已具備人類身體型態。
黃女原先與禮儀公司約定,先將胎兒遺體寄放往生室冰櫃,將於同年十二月十日結清費用領回遺體辦理後事,但黃女事後卻失聯,也未辦理出院。案經檢方通緝將她逮捕到案,偵辦後依遺棄屍體罪嫌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黃女為香港來台就讀學生,案發時因生產後精神、身體狀態均虛弱不堪,又在異鄉面對子女突如其來死亡,因資力及環境等因素未能尋求協助辦理後事,一時失慮而犯案。
法官審酌,黃女犯後深具悔意,認為她犯罪情狀顯可憫恕,且已與禮儀公司成立調解並履行完畢。台中地院日前依遺棄屍體罪,處有期徒刑四月、得易科罰金,緩刑兩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