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法已規定業主住戶義務 唯如何推動是「大難題」
【專訪】保安司司長黃少澤稱,「三無大廈」的消防確實存在隱患,消防巡查時經常無法聯絡業主,處理(棄置公共地方)障礙物時有難度,強調防火法已規定業主住戶的義務,但如何推動相關人士遵守防火法是「大難題」。對於樓宇外牆工程圍網,黃少澤認同在防火方面存在危險性,當局沒有公權力介入,但相關工程公司有義務確保安全。
就議員關注三月初發生的新城市花園火警調查。消防局代局長林俊生稱,按照現場實況和居民口供,當局判斷為懷疑石油氣洩漏引致火警,但因為現場位置混亂,難以確認爆炸源頭設備,並提到可按利害關係人、司法機關或警察當局要求,將調查結果交予有關部門跟進。
另外,治安警察局局長吳錦華形容噪音執法存在困難,警員到達現場時,噪音源已停止,或涉事單位不肯開門,現時已針對重複或惡意噪音個案建立調解機制,會多次於不同時段重返噪音源單位,以中間人身份聯同大廈管理員與相關單位人士傾談調解,希望以睦鄰友好的形式解決問題,但無法完全解決,只能盡量做好。
對於公共地方的噪音問題,吳錦華稱,大三巴、大堂、賣草地、白鴿巢等地晚上常有人聚集,經警方持續巡查、勸喻及檢控,現時有關情況已減少,又稱會針對外僱加強宣傳噪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