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之我見  酪梨

 澳門的婚姻制度有四種,主要都是以婚前或婚後的共產或分產的排列組合而構成的。每對夫婦有他們的生活方式,只要雙方有共識,哪種婚姻制度也不妨礙到達幸福的最終道路。不過,大部分年長一輩都會選擇共產制度,或者是由於在以往七十年代至八十年代,物資比較貧乏時,雙方本來就沒有甚麼財產或儲蓄,所以較多夫妻會選擇共產制度,一同經營家庭,努力增值財富。而現今這一代,很多人較晚婚,亦有不少夫妻選擇分產制度,大家不要以為分產制度就是自私的行為,有一些情況,分產制度的決定是為了保障雙方;因如果將來萬一某一方出事的話,在分產制度下,另一方或許不會受牽連,更能保住家中的另一筆財產,照顧下一代。

 筆者上年參加好友的結婚註冊儀式時,當證婚人講述雙方對婚姻需遵守的義務後,基於法律的程序下,證婚人宣讀二人的婚姻制度為分產制度時,現場有一些比較年長的長輩「嘩」了一聲,聲音頗大令筆者聽到也有點尷尬。或許有些長輩本身不太接受夫婦結婚還要分產的這種生活模式,但始終是人家結婚的大日子,如此失禮地大叫一聲,恐怕在場所有人都為他們感到尷尬吧。

 筆者年少時亦屬於不富有的一群,所以根本沒有甚麼財產可言,我本人亦希望與丈夫能夠一同努力,為家庭付出,成就更多財富,所以當年我也是選擇共產主義的婚姻制度。每月如果難得有省下來的錢,都會儲存到聯名帳戶中,供寶貝們將來讀書之用。

 每對夫妻都有自己的相處方式及持家共識,法律保障下可自由選擇財產制度,但筆者好奇的是,為甚麼在證婚儀式下,必須大聲把它宣讀出來,讓所有「無關重要」的人都「八卦」這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