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榜)傳統文化系列(二)  林老師

 關於「文化」的分類,漢斯‧海因里希‧斯特恩(Hans Heinrich Stern)根據文化的結構和範疇把文化分為廣義和狹義兩種概念。

 廣義的文化指的是人類在社會歷史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和精神財富的總和。它包括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心理文化三個方面。物質文化是指人類創造的種種物質文明,包括交通工具、服飾、日常用品等,是一種可見的顯性文化;制度文化和心理文化分別指生活制度、家庭制度、社會制度以及思維方式、宗教信仰、審美情趣,它們屬於不可見的隱性文化。包括文學、哲學、政治等方面內容。狹義的文化是指人們普遍的社會習慣,如衣食住行、風俗習慣、生活方式、行為規範等。

 廣義的文化,著眼於人類與一般動物,人類社會與自然界的本質區別,著眼於人類卓立於自然的獨特的生存方式,其涵蓋面非常廣泛,所以又被稱為大文化。

 文化是一種生命現象。文化本不屬人類所獨有,我們更應該以更開放和更寬容的態度解讀文化。文化是生命衍生的具有人文意味或生命意味的現象,是與生俱來的。許多生命的言語或行為都有著先天的文化屬性,我們也許以示高貴而從來只願稱其為本能。

 也有簡潔的理論曰:人的一切發展變化就是「文化」。 

 「文化」是歷史的人,是人類歷史發展到一定時期後的產物,是人類所獨有,隨著人的形成而發生。歷史中有了人的形式後的歷史才是文化,文化的人也是歷史的人,有起始。從事生產勞動是人成為人的標誌,文化則開始於人們從事生產勞動的時期,人在未成為人之前的歷史只是人的歷史而不是文化的歷史,原始社會中的人成為人之後才有了文化的發生。民族是文化的標誌,每一個民族都是一個獨具的文化符號。獨具的文化符號通過民族語言和民族文字來呈現。歷史上的人的一切,最終都通過人所使用的語言和文字表達出來。語言產生於交流,交流得自於生活的需要,生活的需要就包含了人已經進行的、正在進行的和將來進行的。文字來自於勞動,勞動是因為生存的需要,文字本身也就把人的一切問題都反應出來了。

 現在談的一般有三類「文化」:傳統文化、現代文化、外來文化;一個地方(民族)在長時間存中,便有傳統的文化沉積,(即昨天的文化成就明日的傳統部分);邇後傳統文化與現代文化便有可能產生一定的沖突,何者為尊,短時間難以定奪,以互補態度處之,不失為權宜之計。 

 在國際學界,「文化」概念近乎是歐美文化人類學家的「專利」。這個令不少人類學家糾結、困惑、失望甚至拋棄的玄學思想的概念,被一些學者認為是人文社會科學中最難掌握的概念之一。並且直到今天,它還未找到自己固定的學科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