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多次辱罵和襲擊一女長者 四小學生被送司法機關處理

 【專訪】日前有人在網上發出名為「澳門童子黨多次連群結隊毆打老人」的帖文,指有關人士打老人並破壞公廁。該帖文指童黨出沒地點在沙梨頭M16公廁大聖廟附近。司警昨日表示,局方在本月十五日於網上發現有關童黨打老人的帖文,隨即立案跟進,最終截獲該四名學生。

 涉案的四名男小學生,均未滿十六歲,就讀花王堂區一學校,四人不同班及不同年級,涉傷人及侮辱送交司法機關處理。案中的事主為一名女長者,本澳居民。

 司警經調查,女長者在涉案學生就讀學校附近一地點工作;在今年二至三月期間,遭四名學生多次用粗口辱罵,其中一人於三至四月上旬,在女長者的工作地點用雜物掉向她,導致其衣服被沾污;另一人於本月中旬到上址用掃把打傷女長者的頭部。女長者其後感到委屈,向女兒告知事件,女兒後來在網上發文揭發事件。

 司警透過局方的關注少年組,迅即聯絡到四名涉案學生及其監護人。有人聲稱不滿被女長者質問為何晚上流連街頭,又指女長者曾用水潑向學生,於是作出報復行為,包括向女長者掟雞蛋及汽水罐,又用掃把打人。但司警稱,經了解事主沒有質問四名學生,只是正常詢問的語氣,亦無對學生潑過水。

 司警局鄭重指出,未成年人作出犯罪行為,同樣須負法律責任。若違法青少年已達刑事歸責年齡,適用與成年人相同的刑事程序,並按犯罪情節予以處罰;對於年滿十二歲而未滿十六歲的違法青少年,則根據《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的相關規定處理;對於未滿十二歲的違法青少年,將根據法令所規定的「社會保護制度」的一般措施進行適當監管。

 司警將持續與教育界緊密合作,加強預防和打擊涉及青少年的違法犯罪。同時,青少年應時刻守法,潔身自愛,切勿結夥違法、欺凌弱小。家長也應多關心子女,灌輸守法意識,共同守護青少年健康成長。公眾如遇犯罪或知悉犯罪線索,可即向警方舉報,切勿啞忍縱容以助長不法行為。

 教青局提醒青少年要遵紀守法

 【專訪】教青局回應稱高度關注,有關四名男小學生在過去倆個個月內,涉嫌多次辱罵和襲擊女長者,已被經調查存在犯罪事實,並將四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案件。

 教青局回應稱,高度關注司法警察局昨日發佈一宗有關學生出現行為偏差,甚至涉嫌違法行為的事件,已即時協調輔導機構關顧涉事學生情況及為家長提供所需支援,並提醒青少年做任何事情時必須三思後果,切勿以身試法。教青局強調青少年須遵紀守法,呼籲家長多關心子女,如發現其行為或交友狀況與平時有異,應主動關懷和了解,與學校或學生輔導員溝通共同尋求協助及解決問題。倘有需要,可致電二八四零一零一零與教青局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聯繫。

 就這宗案件,昨日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有關注教育的人士認為,案件非常嚴重,亦是給予教育界、家長一個警號,全社會都應正視問題,藉今次案件如何正面教導未成年的青少年學生,如果犯罪即使未成年都要負法律責任,不要用未成年、未滿十六歲等藉口。就事件,亦引起不少家長的關注,有家長稱,現時很多家庭都是雙職家長,小朋友一早返學,中午飯基本都是在學校、補習中心、如果是中學生可能自己外出食飯,朋輩之間如果出現偏差行為,好容易受影響,但因為返工無條件照顧,只希望學校老師、補習中心老師「睇緊少少」,如果發現小朋友有問題,主動正視聯絡家長,加強家校、家長同補習社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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