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公報」內容簡介
【特訊】昨日出版的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兩項行政命令、一項行政長官批示及一項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一二0/二0一九號行政命令,經檢察長提名,任命四名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司法官:陳美芬、黎裕豪、郭健雄及譚綺君,以確定委任方式出任主任檢察官。自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八日起產生效力。
第一二一/二0一九號行政命令,經檢察長提名,任命外籍司法官Álvaro António Mangas Abreu Dantas(鄧澳華),以合同聘用方式出任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主任檢察官,為期二年。自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八日起產生效力。
第一五八/二0一九號行政長官批示,將若干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內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第四議定書。
第一五九/二0一九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在澳門城市大學開設國際酒店管理碩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