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管委會決議第四號指引 特首選舉工作正有序進行

 【特訊】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宋敏莉昨日表示,籌備選舉日各項工作正有序進行,以確保本月二十五日行政長官選舉順利進行。管委會同時決議第四號指引,對選舉當日劃票、廢票及選委保密義務等作規範。

 管委會主席宋敏莉在會議後向傳媒表示,會上檢討了本月十日「行政長官候選人政綱宣講及答問大會」的工作,並重點討論八月二十五日選舉當日的工作安排。會上同時決議第四號指引,內容包括:一、在行政長官選舉中,選委會委員必須使用管委會提供的專用印章填劃選票;二、不使用管委會提供的專用印章填劃選票,或在選票上作出任何撕剪、繪畫、塗改或寫上任何字句,均視作廢票;三、選委須確保投票保密,並在劃票後即時將選票放入投票箱內;四、禁止在投票站範圍內,使用具錄影或拍照功能的手提電話或其他電子媒體方式,記錄選委本人或第三人的選票。

 宋敏莉強調,記錄選票的行為可觸犯「加重違令罪」,她希望選舉當日所有人士都能尊重和遵守管委會作出的指引,讓投票工作合法和有序進行。

 另外,宋敏莉表示,行政長官選舉將於本月二十五日早上十時在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舉行,預計一個半小時完成選舉工作。她呼籲選委出席投票,又提醒尚未領取《投票權證明書》的選委,可以在選舉當日進入會場前現場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