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網上流傳行人在水坑尾街亂過馬路的影片,影片內容大致是有遊人跨過圍欄橫過馬路,引來網民熱議。治安警察局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因應水坑尾及東望洋街一帶的行人違規亂象,治安警加強區內巡邏,已經常派員在上述路段檢控違規過馬路的行人。據警方資料,治安警由九月至今已在東望洋街周邊檢控違規過路共六十六宗。此外,東望洋街一處上客貨點由於並沒有圍欄,亦是行人亂過馬路的交通意外黑點,警方今年首月在該路段已檢控近三百宗行人違規,有關路段去年更錄得交通事故三十四宗,今年首月也錄得四宗,情況令人擔憂。而根據現行《道路交通法》規定,行人違規過馬路,可被罰款三百元。
對於上述提及在水坑尾及東望洋街一帶,有遊人跨過圍欄橫過馬路的情況,已不是甚麼新鮮事,相信本澳駕駛者和居民亦常常會看見,只是今次被拍下視頻,在網上廣泛流傳而已。就有關的情況,治安警亦表示已不時在上述路段派員檢控違規過馬路的行人,據報亦已檢控超過三百宗行人違規橫過馬路,然而,筆者認為,縱使治安警不遺餘力地檢控違規行人,但是可以說效果有限,因為當沒有警員在場巡查,違規過馬路的行人便會故態復萌,貪方便跨過圍欄橫過馬路,這樣,長此下去,將會很容易出現交通意外,造成行人傷亡,同時亦會使駕駛者受累,可能無故惹上官非。
筆者認為,倘若要徹底改善有關情況,總不能要求治安警每天也派出人員在場巡視,因此,建議特區政府負責交通管理的部門應以新思維方式去處理有關情況,如適當運用科技的方法監控行人的過路情況,即在這些行人亂過馬路的交通意外黑點安裝天眼,當發現有行人違規過馬路的情況,以面容識別的儀器找出此等人的身分,並對其作出應有的處罰,以令他們日後不敢再作出違規過馬路的行為。與此同時,針對有較多遊人跨過圍欄橫過馬路的情況,亦建議有關部門將上述檢控方法和相應的處罰多在本澳各個關口廣泛宣傳,以使他們在進入本澳時已掌握有關資訊,從而起到阻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