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騷小話兒)道具和演戲  喬捷

老友從日本回來,送我的伴手禮是富士牌的即棄型膠卷照相機,拿起照相機假裝在拍照,這樣被拍進鏡頭,確實是顯得很文青,也就是說,照相機真實的功能並不是拍照,而是道具。只要一想到這裏,就明白了老友的用意,畢竟送照相機給一個不懂拍照的人,聽起來就像給盲人送望遠鏡一樣,似乎沒有太多實際作用……

然而,照相機作為道具確實用途非常廣泛,以前也寫過,社恐人如何在社交場合裏面如何保持一定的「生命力」,帶個照相機在身,幫人拍拍照,就可以少一些交流,也可以比較自然的打開話題,甚至交換聯絡方式。哪怕是需要長期坐着的會議,有了照相機也比較方便想走動的時候走動……可以假裝是大會攝影,可以假裝幫朋友拍照,也可以假裝是記者,行動起來時,附近的人就不會覺得那麼別扭了。

上次去深圳看兒子的演出,團長也很幫忙,知道我想為兒子拍照,除了給我票,還特意安排大會攝影服給我,方便我在表演過程中可以照相。劇場演出,基本上拍攝是被禁止的,無論是觀演規則還是觀演道德上都不容許,唯獨是大會攝影可以,這是為了記錄和後續宣傳。然而,當天在演出時拍照的期望最後還是落去了,到了場內在攝影區舉起手機,公關小姐立刻過來跟我說:「攝製隊拍照,只能用專業器材。」

那天原只想簡單拍照,正好沒有帶「道具」,結果就這樣浪費了一次給兒子拍好照片的機會了。所以說啊,道具要帶,人設要像樣。演甚麼就要交足戲,舉起手機,誰信我是攝影記者呀?人家也不好交代……這教訓,我也是記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