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性提出「全面保護」理念 廈門個人破產保護條例施行
【中新社廈門十一月一日電】(林永傳)十一月一日,中國第二部個人破產地方法規──《廈門經濟特區個人破產保護條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
今年八月二十六日,廈門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該《條例》。
據廈門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廈門經濟特區個人破產保護條例》共十六章一百八十九條,是自一九九四年廈門獲得特區立法權以來,涉及法律關係最為複雜、調整範圍最為廣泛、法規體量最大的一部法規。特別是率先將「保護」寫入法規名稱,探索形成了比較完善的個人破產保護「廈門模式」,為國家層面建立個人破產制度積累有益經驗,具有重要改革意義和法治價值。
《條例》創新性提出「全面保護」理念,規定立法目的為「公平清理債權債務,保護債權人、債務人以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益」。
為保證《條例》順利實施,日前廈門市委編委批復同意該市司法局增設破產事務管理處,對外可使用「廈門市破產事務管理局」牌子開展工作,標誌著廈門市個人破產事務行政管理機構正式成立。廈門市破產信息平台也於十一月一日上線試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