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四十七被告中十五人獲准保釋 律政司即時上訴須繼續還柙

 【港訊】四十七名泛民人士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昨日晚上批准其中十五人的保釋申請,代表律政司的律政司副檢控專員楊美琪隨即要求覆核,十五人按法例要繼續還柙,並會在四十八小時內被柙到高院處理。戴耀庭撤回保釋申請,亦需要還押。有家屬得悉決定後在庭上痛哭。

 法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五月三十一日下午再訊,等候控方檢視檢取的電子產品,以及進行資金調查等,控方期間亦要就控罪的合適性,以及在哪一級法院審理案件,徵詢律政司意見。法官特別提醒控方,將被告帶上法庭前,必須充份考慮搜證進展,以及未完成調查的所需時間,如控方在再提訊時再申請押後案件,必須提交書面報告,解釋工作進度。

 原本獲批准保釋的十五人,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譚文豪、施德來、張可森、伍健偉、郭家麒、呂智恆、林景楠、柯耀林和李予信。

 法官蘇惠德批准他們保釋時表示,考慮過各被告聲稱的參與程度、控罪所指時間期間及前後的行為,有充份理由相信十五人不會繼續進行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一度批准他們以現金五萬至五十萬元不等保釋,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日午夜十二時至早上七時宵禁,不得直接或間接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言論;除了投票外,不得組織安排參與或參與任何選舉;不得直接或間接聯絡外國官員、議員、成員或服務他們的人士。

 一批市民晚上在法院外聚集,舉起手機電筒燈光,聲援初選案被捕人,有人高叫爭取民間五大訴求、釋放政治犯,以及光復香港等口號,警方舉起紫旗,警告聚集的人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要求他們離開,警員並在現場圍起封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