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廣州十月二十一日電】(蔡敏婕 王君)為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司法合作,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廣東自由貿易區南沙片區人民法院)二十一日發佈《關於類似案例辯論程序的訴訟指引》。
類似案例辯論程序是指法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就當事人提出的適用類似案例的申請,組織雙方當事人對所提交案例的類似性及可參照性等問題,在法庭進行辯論的程序。該程序一般適用於新類型、疑難複雜案件或爭議較大、法律規定不明且雙方均有法律專業人員代理的案件。
「當事人主動查找並提交類似案例,相應材料會送達對方以便其作出抗辯或提交其他類似案例。開庭過程中雙方對爭議內容進行展示和辯論,這樣的交鋒過程公開透明,有助於雙方進一步釐清分歧,也有利於引導當事人進行庭外和解,實現服判息訴。」廣東自由貿易區南沙片區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庭長張志榮介紹稱。
二0一九年一月至二0二0年七月,廣東自由貿易區南沙片區人民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二千一百三十一件,超過集中管轄前三年受理涉外案件總數的二十倍。案件數量激增體現出廣州地區涉外經濟活動活躍程度的快速增強,也意味著更多涉外當事人選擇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糾紛。
據廣東自由貿易區南沙片區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勝介紹,香港地區屬於普通法系,「遵循先例」是其基本原則,此次發佈的指引,正是發揮案例指導和參考作用,促進與國際通行訴訟規則對接探索。
廣東自由貿易區南沙片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四級高級法官蘇喜平表示,廣東自由貿易區南沙片區人民法院立足南沙毗鄰港澳的地緣特徵,構建粵港澳司法規則銜接機制,提升自貿區審判國際公信力。此次出台的指引,正是繼借鑒當事人主義送達、律師調查令、證據開示等訴訟規則後的又一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