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順利接收逸園賽狗場設施 五百多格力犬暫由民署照顧前途未卜

 【專訪】逸園賽狗場設施昨日下午正式由政府接收,而五百多隻格力犬暫由民署接手原址照顧,至於牠們是被「遺棄」還是「無力飼養送交」則仍有待逸園的律師與政府的律師辯論釐清。

 昨日上午,逸園賽狗公司執行董事梁安琪於一個公開場合仍重申,狗會和所有股東絕不會棄養格力犬,員工亦會繼續工作。並表示狗會下午四時將召開記者會,將近兩年所有工作向社會交代。

 但昨日下午二時許,包括財政局,博監局和民政總署等多部門的人員已陸續到達逸園賽場,點算所有設備和狗隻等,並開始派員駐守門外。至下午四時0三分,梁安琪抵達逸園賽狗場前,財政局已發出新聞稿,表示,「財政局聯同博彩監察協調局,和澳門逸園賽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一同點算,並接收與賽狗專營活動有關的建築物、設施和設備,例如投注機、顯示屏、投注錄音系統等等,過程順利。根據賽狗專營批給合同第十六條,狗場狗隻並未納入屬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之資產。故此,倘資產完成交收後,有狗隻仍然未被遷離賽狗場的情況,財政局將即時通知民政總署,並交由民署跟進處理。同時,亦會把狗房一併送交民政總署處理。」

 與此同時,狗會代表律師高文軒與政府人員會晤後向記者表示,(逸園)將會堅持按動物保護法十七條處理狗隻,二十日晚亦會把狗隻留在狗場,正等待與政府磋商結果。

 動物保護法第十七條規定,如動物所有人未能飼養或無法將動物轉移給他人,可將有關動物送交民政總署,但須繳交定額的膳食及住宿費用。動物一經送交民政總署,所有人即喪失對該動物的所有權。而動物保護法第五條規定,若狗主遺棄動物則可被科澳門幣二萬元至十萬元罰款,且不影響其他法定處罰。

 梁安琪於四時0九分抵達逸園賽場,但下車後即表示,律師建議不適合召開記者會,因為仍有很多資料沒準備,未來幾天會整理多年來逸園狗會的工作資料,之後再舉行記者會。現場的傳媒多番追問格力犬後續處理,她沒有回應,隨即乘座駕離開。

 逸園賽狗公司行政總裁李志文其後補充,逸園會盡量滿足逸園員工的意願,若有類似工種或其他工種,均會尊重員工意向安排於不同地方工作,他強調所有員工一定會得到應有權益和保障,狗場遷離並不會影響員工應有權益。但他亦一再回避有關格力犬安排的任何問題。

 現場一位八十多歲狗迷陳伯表示,特意前來拍攝最後一刻,他表示,數十年出入狗場,「想不到狗場比自己更快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