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又獲刑八年 刑量總計達到卅二年

 【中新社首爾七月二十日電】(記者曾鼐)繼「親信干政」案後,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二十日對韓國前總統朴槿惠涉嫌造成國有財產流失罪等案件進行一審判決,判處朴槿惠八年有期徒刑。

 今年四月六日,朴槿惠因「親信干政」案一審獲刑二十四年,如今朴槿惠的刑量總計已達三十二年。

 在二十日的庭審中,法院以保障公眾知情權等為由,自設攝像機對宣判過程進行直播。但為了維持現場秩序,禁止記者拍攝,只允許極少數媒體進入現場聽取審判。

 根據檢方指控,朴槿惠在任期間涉嫌收受國家情報院三十五億韓元「特殊活動費」賄賂;同時在二0一六年國會議員選舉前,非法干涉當時的執政黨新國家黨(現自由韓國黨)議員候選人推選過程。對此,韓國檢方提請法院判處朴槿惠十五年監禁,並處罰金八十億韓元,追繳三十五億韓元所得。

 根據當晚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公佈的判決書顯示,法院駁回了檢方關於朴槿惠收受「特殊活動費」涉嫌受賄的指控,但認為朴槿惠非法使用該部份經費,造成國有財產流失罪名屬實;同時認定朴槿惠非法干涉新國家黨議員候選人推選過程罪名成立。另判處支付追繳款三十三億韓元。

 此外,朴槿惠「親信干政」案二審審理也于當天上午結束,檢方要求判處朴槿惠三十年有期徒刑。預計「親信干政」案二審將於八月二十四日宣判。◇